发布时间:2022-07-26 | 来源:伊春市市场局 | 阅读次数:6458
下列67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,违反了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。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于2022年7月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现予以公告。
全市各有关部门将启动信用约束机制,实施联合惩戒,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失信限制。
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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