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7-07 | 来源:林都市场监管 | 阅读次数:1595
下列215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,违反了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。依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第十七条规定,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将我市未依法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215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现予以公告。
全市各有关部门将启动信用约束机制,实施联合惩戒,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失信限制。
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7月6日